星期二, 3 12 月, 2024
社刊2020-9-16 台北大龍峒扶輪社第19卷第12期社刊

2020-9-16 台北大龍峒扶輪社第19卷第12期社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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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82地區2023~2024年度
總監提名人推薦
一、依據國際扶輪細則第十六章16.010 – 16.030與扶輪政策彙編19.030.1 – 19.030.2條文規定辦理。
二、為選舉3482地區2023~2024年度總監提名人,請各社推薦候選人,茲附上有關總監候選人之RI規定以供參考。
三、欲推薦候選人之扶輪社請備齊所有文件於2020年10 月20日(郵戳為準)以前,以郵局掛號郵寄至國際扶輪3482地區「地區選務委員會收」 地址:10042臺北市寶慶路67號4樓。
需檢附文件如下:
1. 地區總監提名指定人表格
2. 地區總監提名候選人申請表格並附2吋照片1張,如不敷使用可自行以A4尺寸紙張補充個人資料。敬請填妥寄回。
3. 經社長及秘書簽名之扶輪社推薦書,該推薦書應以在貴社例會中提出提名候選人之社刊公告並經理事會做成決議案之方式提出。敬請檢附經社用印後之理事會會議紀錄。
4.候選人本人簽名、蓋章之接受推薦同意書。
**以上六項文件應於截止日期前檢附備齊,且一律以郵局掛號郵寄(截止日期以郵戳為準),逾期概不受理,亦不接受親自送件。
國際扶輪細則第十六章 16.010
總監提名人資格除非理事會特許,總監提名人於獲選時須具備下列資格:
(a) 須為地區內功能正常之社的資格完備之社員;
(b) 須任完一整任期之社長職,或任創社社長至少6個月;
(c) 表明願意、承諾並能夠履行16.030.規定之總監應盡之任務與責任;
(d) 必須表明已瞭解本細則所規定之總監的資格、任務及職責;以及
(e) 向國際扶輪遞送一份聲明書,表明扶輪社員瞭解如所列舉的地區總監之資格、任務及責任,具有任總監之資格,並願意且能夠忠實履行任務與責任。
16.020 總監資格除非理事會特許,總監於就職時必須已全程出席國際講習會,必須為社員達7年以上,而且必須持續具備 16.010. 之資格。

David Chuanghttp://blog.uprofit-tw.com
CFE舞弊稽核師、資料分析與電腦稽核專家 現 任: 台北商業技術學院會計資訊系兼任講師 - 電腦審計 兆益數位股份有限公司 總經理 中華民國電腦稽核協會理事專業發展委員會主任委員 台灣舞弊防治與鑑識協會理事暨會員發展與服務委員會主任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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