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聯誼委員會
主 委:陳冠龍 副主委:李金幸、陳慶鴻、蔡宜樹 委 員:蔡登祿、葉清恩、蕭泉利、莊盛祺、張東富、唐建中、
曾忠仁、林志謙、顧孟愷、陳德生、高永浩、李元恭 經 費:216,000 元
工作計劃:
一、分 12 組按月輪值,每週三例會時間正午 12:15 先到例會場,以便招 待貴賓入席、服務社友,引導新社友認識到場社友、安排入席,並 擔任會中之聯誼報告,於每週月底社刊登出下月輪值委員,另新入 社社友,入社後即任輪值聯誼,以增加新舊社友間之聯誼與認識。
註:擔任每月聯誼社友,遇突發事故請其他委員主動相互支援
二、年度各項重要應執行工作概表
項次 | 執 行 項 目 | 金 額 | 備註 |
一 | 社友伉儷生日及結婚週
年禮物 |
3,200 元/人 | 每月 |
二 | 社友喜慶&公司喬遷花籃 | 2,000 元/次 | 不定期 |
三 | 卸任典禮紀念品 | 30,000 元/次 | 年度末 |
四 | 代收代支社友及其子女
結婚禮金(社方賀儀) |
600 元/人 | 不定期 |
五 | 代收代支社友直系或配
偶奠儀事宜 |
1,500 元/人 | 不定期 |
註:執行委員請提醒聯誼委員會遂行該項工作
一、 第一項經費以 3,200 元*55 人,小計 176,000 元編列預算。 二、 第二項經費以 2,000 元*5 次,小計 10,000 元編列預算。 三、 第五項:遇社友及子女結婚,由社方統一向每位社友收取 600 元禮金,作為社方賀儀。社友及寶眷出席婚宴者,需
另行致贈禮金。 三、年度各項應執行工作說明
社友之婚喪喜慶
1.每月月底例會邀請下個月結婚周年之社友伉儷與壽星(包含社友 及夫人),舉行結婚周年與生日壽星之聯合慶祝、慶生會,並贈送 生日禮物、結婚禮物。(經費:如上表所示)
2.社友子女滿月贈送滿月禮。
3.遇社友及其子女喜慶時,由本社向每位社友代收賀儀轉贈道賀, 並由執行委員發動社友組團致賀。
4.社友直系親屬或配偶往生時,由本社致贈花圈並向每位社友代收 奠儀轉贈,並由執行委員發動全體社友致弔,社友夫人雙親往生時,亦贈花圈致意。
5.遇社友公司喜慶或喬遷時致贈盆景道賀,並由執行委員發動社友 組團致賀。(經費:一萬元)
四、社友之間聯誼
1.年度結束時舉辦理事、職員及各主委之卸任典禮,並致贈卸任社 長紀念品以感謝一年之辛勞。(紀念品經費:如上表所示)
2.為促進新社友之參與,由每週輪值聯誼指定聯誼委員會委員為新 社友服務,另請所有社友主動服務。
3.安排於例會開始前五分鐘,開放社友上台分享生活上歡喜的事情。
4.為促進社友間之聯誼,本委員會將鼓勵社友及社友夫人多出席爐 邊會議、聯歡晚會及授證晚會等,遇重大節慶時,本會將特別著 重並加強聯誼接待工作。
5.配合節目、高爾夫球、扶輪家庭委員會聯合舉辦一次二天一夜戶 外旅遊。
五、協助爐主舉辦 6 次爐邊懇談會 邀請新社友參加每次之爐邊會議。擔任輪值聯誼社友應提早至爐邊 會議地點,協助爐主招呼出席社友。
爐邊會議參加社友分配如下:
(原則上分為下列 6 組,若有增加必要時,再另行通知)
組別、日期 | 輪值社友 | 應 出 席 |
第 一 組
七 月 主題:行政管理 聯誼 |
爐主:陳冠龍
李岳霖 扶知:施國欽 聯誼:陳慶鴻 |
行政管理委員會轄下各委員會主委及委員
聯誼委員會所有委員 社員委員會主委暨所有委員 |
第 二 組
九 月 主題:社區服務 社扶基金 |
爐主:蔡宜樹
李元恭 扶知:陳德生 聯誼:蕭泉利 |
服務計劃委員會主委
社區服務委員會所有委員 社扶基金委員會所有委員 青少年委員會主委暨所有委員 |
第 三 組 十一 月
主題:國際服務 扶輪基金 |
爐主:李金幸
林志謙 扶知:陳威霖 聯誼:張東富 |
服務計劃委員會主委 扶輪基金委員會主委暨所有委員 國際服務委員會所有委員 |
第 四 組
二 月 主題:公共關係 職業服務 |
爐主:翁輝國
蔡溪慶 扶知:李元恭 聯誼:顧孟愷 |
服務計劃委員會主委 公共關係委員會所有委員 職業服務委員會所有委員 |
第 五 組 四 月
主題:服務計劃 |
爐主:莊子華 扶知:王家彬 聯誼:李金幸 |
服務計劃委員會全體主委及委員 |
第 六 組 六 月
主題:五大委員會 |
爐主:蘇衍榮 扶知:高永浩 聯誼:陳冠龍 |
本社全體社友 |
註:1.社長及秘書應列席每次懇談會。
2.當年度入社的新社友亦應列席每次懇談會。
3.為深入討論每次爐邊懇談會主題,請爐主依該組應出席名單為主邀請社友 參與。視其必要,再擴大邀請對象。
4.當次擔任聯誼,遇突發事故請所有委員主動支援。